《全國中草藥匯編》:紫檀
來源
豆科紫檀屬植物紫檀Pterocarpus santalinus L.的木材心部。
性狀
呈長方塊狀或小碎塊,顯棕紅色,久于空氣接觸時變暗。質堅實,不易斷,切斷面有深淺相隔的層紋(非年輪,為薄壁組織與木纖維所形成)。無臭。以水煮之不產生紅色溶液,故可與其他紅色木材區別。
性味
咸,微寒。
功效主治
磨粉或汁用為瘡毒藥,有消腫毒之效。
備注
(1)紫檀為“紅木”的一種,可制貴重的器具或染料用。
摘錄
《全國中草藥匯編》
《中藥大辭典》:紫檀
別名
紫真檀(《別錄》),赤檀、勝沉香(《綱目》),紫檀香(《本草備要》)。
出處
《本草經集注》
來源
為豆科植物紫檀的心材。夏、秋季采。
原形態
喬木,高15~25米,直徑達40厘米。單數羽狀復葉;小葉7~9,矩圓形,長6.5~11厘米,寬4~5厘米,先端漸尖,基部圓形,無毛;托葉早落。圓錐花序腋生或頂生,花梗及序軸有黃色短柔毛;小苞片早落;萼鐘狀,微彎,萼齒5,寬三角形,有黃色疏柔毛;花冠黃色,花瓣邊緣皺折,具長爪;雄蕊單體;子房具短柄,密生黃色柔毛。莢果圓形,偏斜,扁平,具寬翅,翅寬可達2厘米。種子1~2。
生境分部
生坡地疏林中或栽培。分布廣東、云南等地。
性狀
通常為長條狀的塊片,長約1米,寬約7~15厘米,樹皮及邊材已剝除,內外均呈鮮赤色,久與空氣接觸,則呈暗色以至帶綠色的光澤。導管大形,橫切面成孔點,縱切面呈線條;有紅色的樹脂樣物質,呈油滴狀,散布于木纖維、柔細胞及導管中,易溶于醇。質致密而重。以水煮之,無赤色溶液。氣微,味淡。
化學成分
紫檀含紫檀素、高紫檀素、安哥拉紫檀素。同屬植物Pterocarpus santalinus L.f.心材含紫檀紅、脫氧紫檀紅、山托耳、紫檀芪、紫檀素、高紫檀素、紫檀醇。
藥理作用
同屬植物Pterocarpus santalinus L.f.的水提取液對小鼠艾氏腹水癌有抑制作用,可使腹水生成減少,生存時間延長,死亡率有所降低。
性味
咸,平。
①《別錄》:"味咸,微漢。"
②《日華子本草》:"無毒。"
③《本草逢原》:"咸,平,無毒。"
歸經
《本草經疏》:"入足厥陰經。"
功效主治
消腫,止血,定痛。治腫毒,金瘡出血。
①《別錄》:"主惡毒,風毒。"
②陶弘景:"摩以涂風毒諸腫;又主金創止血;亦療淋。"
③《日華子本草》:"醋摩敷一切卒腫。"
用法用量
外用:研末敷或磨汁涂。內服:煎湯。
禁忌
《本草從新》:"癰腫潰后,諸瘡膿多及陰虛火盛,俱不宜用。"
復方
①治金瘡,止痛止血生肌:紫檀末敷。(《肘后方》)
②治卒毒腫起,急痛:紫檀,以醋磨敷上。(《肘后方》)
各家論述
①《綱目》:"白檀辛溫,氣分之藥也,故能理衛氣而調脾肺,利胸膈。紫檀咸寒,血分之藥也,故能和營氣而消腫毒,治金瘡。"
②《本草經疏》:"紫真檀,主惡毒風毒。凡毒必因熱而發,熱甚則生風,而營血受傷,毒乃生焉。此藥咸能入血,寒能除熱,則毒自消矣。弘景以之敷金瘡、止血止痛者,亦取此意耳。宜與番降真香同為極細末,敷金瘡良。"
摘錄
《中藥大辭典》
《中華本草》:紫檀
英文名
Wood of Burmacoast Padauk
別名
紫 Z H A N木、紫真檀、赤檀、勝沉香、紫檀香。
出處
出自于《本草經集注》
來源
藥材基源:為豆科植物紫檀的心材。
拉丁植物動物礦物名:Pterocarpus indicus Willd.
采收和儲藏:夏、秋季采集,切片,曬干。
原形態
紫檀 喬木,高15-25m,直徑達40cm。奇數羽狀復葉;小葉7-9,葉柄5-10mm;長7-11cm,寬4-5cm,先端漸尖,基部圓形,無毛;托葉早落。圓錐花序腋生或頂生,花梗及序軸有黃色短柔毛;小苞片早落;萼鐘狀,微彎,萼齒5,寬三角形,有黃色疏柔毛;花冠黃色,花瓣邊緣皺折,具長爪;雄蕊單體;子房具短柄,密生黃色柔毛。莢果圓形,偏斜,扁平,具寬翅,種子1-2顆。花期5-7月,果期7-10月。
生境分部
生態環境:生于坡地疏林中或栽培。
資源分布:分布于福建、臺灣、廣東、廣西、云南。
性狀
通常為長條狀的塊片,長約1m,寬約7-15cm,樹皮及邊材已剝除,內外均呈鮮赤色,久與空氣接觸,則呈暗色以至帶綠色的光澤。導管大形,橫切面成孔點,縱切面呈線條;有紅色的樹脂樣物質,呈油滴狀,散布于木纖維、柔細胞及導管中,易溶于醇。質致密而重。以水煮之,無赤色溶液。氣微,味淡。
化學成分
心材含安哥拉紫檀素(angolensin),紫檀素(pterocarpin),高紫檀素(homopterocaripin)和刺芒柄花素(formononetin),亦含a-桉葉醇(a-eudesmol)和β-桉葉醇(β-eudesmol)。
藥理作用
同屬植物Pterocarpus santalinus L. f.的水提取液對小鼠艾氏腹水癌有抑制作用,可使腹水生成減少,生存時間延長,死亡率有所降低。
性味
咸;平
歸經
肝經
功效主治
祛瘀和營;止血定痛;解毒消腫。主頭痛;心腹痛;惡露不盡;小便淋痛;風毒癰腫;金瘡出血
用法用量
內服:煎湯,3-6g;或入丸、散。外用:適量,研末敷;或磨汁涂。
禁忌
《本草從新》:癰腫潰后,諸瘡膿多及陰虛火盛,俱不宜用。
復方
①治金瘡,止痛止血生肌: 紫檀末敷。 (《肘后方》)②治卒毒腫起,急痛: 紫檀,以醋磨敷上。 (《肘后方》)
各家論述
1.《綱目》:白檀辛溫,氣分之藥也,故能理衛氣而調脾肺,利胸隔。紫檀咸寒;血分之藥也,故能和營氣而消腫毒,治金瘡。
2.《本草經疏》:紫真檀,主惡毒風毒。凡毒必因熱而發,熱甚則生風,而營血受傷,毒乃生焉。此藥咸能入血,寒能除熱,則毒自消矣。弘景以之敷金瘡、止血止痛者,亦取此意耳。宜與番降真香同為極細末,敷金瘡良。
3.《別錄》:主惡毒,風毒。
4. 陶弘景:摩以涂風毒諸腫;又主金創止血;亦療淋。
5.《日華子本草》:醋摩敷一切卒腫。
摘錄
《中華本草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