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別名】常山酒、恒山酒 【處方】恒山3分,烏梅肉7枚(微炒),豉心半兩,桃枝1握,鱉甲3分(涂醋炙令黃,去裙襕),虎頭骨3分(涂酥炙令黃),柳枝1握,干棗3枚,生姜半兩,桃仁2-7枚(湯浸,去皮尖雙仁,麩炒微黃)。 【制法】上銼細。 【功能主治】勞瘧,四肢羸瘦,不思飲食。 【用法用量】常山酒(《圣濟總錄》卷三十五)、恒山酒(《普濟方》卷一九七)。 【摘錄】《圣惠》卷五十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