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博濟》卷三:決明散
【處方】石決明、草決明、青葙子、蛇蛻、細辛、井泉石、甘草以上各等分。
【功能主治】青盲眼。
【用法用量】上為細末,然后用獖豬肝1具,去膽膜,凈洗瀝干后,用竹刀子隨肝豎切,作縫子,將藥末平稱1兩,逐縫子摻入藥末,畢后,將麻線扎縛,卻人生絹袋內,牢縛定,用鍋子或瓦石鍋,入淘米濃泔煮之;更入青竹葉1握,枸杞根1握,黑豆3合,同煮肝熟為度,取出候冷,仍先飽吃,食后方用竹刀子,逐片切吃,旋呷原汁送下,吃盡后,更吃豆。
【禁忌】不得犯鐵器。
【摘錄】《博濟》卷三
《不知醫必要》卷三:決明散
【處方】石決明(煅)2錢,谷精草2錢。
【制法】上為細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痘后眼生翳障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用1錢,以蒸熟豬肝蘸食。
【摘錄】《不知醫必要》卷三
《醫級》卷八:決明散
【處方】石決明(取九孔者,煅,研,水飛凈)1錢,冰片1分。
【制法】上為細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赤胬攀睛。
【用法用量】點眼角中。
【摘錄】《醫級》卷八
《眼科闡微》卷三:決明散
【處方】石決明8分,草決明8分,防風8分,赤芍8分,柴胡8分,白芷8分,菊花1錢2分,川芎5分,羌活5分,蒺藜5分,紅花5分,當歸1錢,梔子6分。
【功能主治】目珠被物撞打,疼痛,眼眶停留瘀血。
【用法用量】加姜皮些須,燈心20寸,水2鐘,煎8分,食遠溫服。
【摘錄】《眼科闡微》卷三
《眼科全書》卷四:決明散
【處方】石決明、草決明、羌活、荊芥、梔子、木通、赤芍、麥門冬、地黃根。
【功能主治】傷寒熱病后外障。
【用法用量】水煎,食后服。
【摘錄】《眼科全書》卷四
《圣惠》卷三十三:決明散
【處方】石決明1兩(搗細,研,水飛過),車前子1兩,人參1兩(去蘆頭),甘菊花1兩,槐子1兩,熟干地黃1兩,茺蔚子2兩,防風2兩(去蘆頭)。
【制法】上為散。
【功能主治】眼內障翳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2錢,食后以粥飲調下,夜臨臥再服。
【摘錄】《圣惠》卷三十三
《古今醫鑒》卷九:決明散
【別名】決明飲
【制法】上銼1劑。
【功能主治】翳障眼,一切眼目腫痛。
【用法用量】決明飲(《濟陽綱目》卷一○一)。
【摘錄】《古今醫鑒》卷九
《醫統》卷五十三:決明散
【處方】決明子。
【制法】上為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頭痛。
【用法用量】水調貼太陽穴。
【摘錄】《醫統》卷五十三
《得效》卷十六:決明散
【別名】決明子散
【處方】黃芩、甘菊花(去枝梗)、木賊草、決明子、石膏、赤芍藥、川芎、川羌活、甘草、蔓荊子、石決明。
【制法】上銼散。
【功能主治】風熱毒氣上攻,眼目腫痛,或卒生翳膜,或赤脈胬肉,或澀癢羞明多淚,或始則昏花,漸成內障。一切暴風客熱,并宜服之。
【用法用量】決明子散(《濟陽綱目》卷一○一)。
【摘錄】《得效》卷十六
《永類鈐方》卷十一:決明散
【處方】石決明(煅)、枸杞子(酒浸1宿)、木賊(去節)、荊芥穗、晚桑葉、羌活、谷精草(去根)、粉草(炙)、旋覆花、蛇蛻(蜜炙)、制蒼術、菊花各等分。
【制法】上為細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障膜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2錢,茶清調,食后服。
【摘錄】《永類鈐方》卷十一
《圣惠》卷八十九:決明散
【別名】決明湯
【處方】決明子半兩,子芩半兩,柴胡半兩(去苗),川大黃半兩(銼,微炒),川升麻半兩,梔子仁半兩,羚羊角屑半兩,甘草(炙微赤,銼)半兩,石膏1兩。
【制法】上為散。
【功能主治】膈中有熱,赤眼澀痛不開。
【用法用量】決明湯(《圣濟總錄》卷一八一)。
【摘錄】《圣惠》卷八十九
《博濟》卷三:決明散
【處方】石決明1兩,草決明1兩,丹丞明1兩(又名丹丞石),藜子1兩,白芷1兩,甘草1兩,黃柏1兩,黃連1兩,谷精草1兩,龍骨1兩,蔓菁草1兩,枳實1兩,牡蠣1兩,枸杞子1兩,蛇皮(雄者5分,雌者5分,在草木屋上者雄者,沾土在地并謂之雌者)1兩,羌活半兩,白蒺藜半兩,蟬蛻半兩,白附子半兩,黃耆半兩,魚子(活水中生下者)半兩(其子滑,硫黃水溫洗過),虎睛1個(切作7片子,每1度,杵羅1片,用文武火炙干入,候杵羅時1-7遍了盡,篩羅為度)。
【功能主治】一切眼疾。
【用法用量】上藥每服7分,五更時披衣,以陳茶清調下,日午、臨臥服之。
【禁忌】忌毒、魚、面、豬肉、酒色等。
【摘錄】《博濟》卷三
《活人書》卷二十一:決明散
【別名】瓜蔞散
【處方】決明子1分,瓜蔞根半分,赤芍藥1分,甘草1分(炙)。
【制法】上為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痘瘡入目成翳。
【用法用量】瓜蔞散(《普濟方》卷四○四)。
【摘錄】《活人書》卷二十一
《圣濟總錄》卷一一二:決明散
【處方】石決明1兩(刮洗),細辛1兩(去苗葉),防風1兩(去皮),車前子1兩,人參1兩,白茯苓1兩(去黑皮),大黃1兩(銼,炒),茺蔚子1兩,桔梗(炒)半兩。
【制法】上為散。
【功能主治】內障浮翳,或如棗花,或若銀釘浮淺透外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2錢匕,食后、臨臥服。
【摘錄】《圣濟總錄》卷一一二
《永類鈐方》卷十一:決明散
【處方】大黃、黃芩、木賊(去節)、赤芍、山梔仁、菊花、粉草各等分。
【制法】上為細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五臟積熱,目腫塞不開,熱淚如湯,羞明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2錢,生地黃水煎,食后服。
睛疼,加沒藥、當歸、川芎。
【摘錄】《永類鈐方》卷十一
《朱氏集驗方》卷九:決明散
【制法】上為細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斑瘡入眼。
【用法用量】食后米泔水調下。如40-50日只服此藥,若日子久則跟老睛懸,卻再合后藥:香白芷、香附子、連翹、甘草、蟬蛻,上為細末,每服2錢,水1盞,煎7分,用此汁調前藥。
【摘錄】《朱氏集驗方》卷九
《外臺》卷二十一引《深師方》:決明散
【處方】馬蹄決明2升。
【制法】上為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失明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方寸匕,以粥飲送下。
【禁忌】忌魚、蒜、豬肉、辛菜。
【摘錄】《外臺》卷二十一引《深師方》
《普濟方》卷七十三引《衛生家寶》:決明散
【處方】玄參2兩,黃芩2兩,防風2兩,川芎2兩,蟬蛻半兩,地骨皮1兩,前胡1兩,甘草1兩,蒼術1兩(泔浸),木賊半兩,草決明1兩。
【制法】上為細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赤眼生翳障,多淚睛疼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2錢,各換湯使,時氣赤眼,米泔水送下;多淚,安門冬熟水送下;翳膜,淡竹葉湯送下;血貫瞳仁不退,熟水或茶送下。
【摘錄】《普濟方》卷七十三引《衛生家寶》
方出《幼幼新書》卷二十四引《莊氏家傳》,名見《醫部全錄》卷四四六:決明散
【制法】上為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小兒熱疳,非時生瘡,愛吃冷水;肝臟風熱,眼中不見物及有汗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2錢,用薄荷溫水調下。
【摘錄】方出《幼幼新書》卷二十四引《莊氏家傳》,名見《醫部全錄》卷四四六
《圣濟總錄》卷一○九:決明散
【處方】決明子半兩(炒),車前子半兩,青葙子半兩,萎蕤1兩,黃連1兩(去須),芎藭1兩,甘草1兩(炙,銼),羚羊角1兩(鎊),枳殼(去瓤,
【制法】上為細散。
【功能主治】眼生胬肉侵睛,及贅肉生瘡,暈膜赤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3錢匕,食后溫漿水調下,臨臥再服。
麩炒)1兩。
【摘錄】《圣濟總錄》卷一○九
《楊氏家藏方》卷十九:決明散
【處方】寒水石1兩(火煅通紅,取出,地上去火毒),甘草(生用)1兩,坯子胭脂1錢。
【制法】上為細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小兒斑瘡,熱毒攻肝,上沖眼目,遂生障翳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半錢,乳食后用生米泔水調下。
【摘錄】《楊氏家藏方》卷十九
《御藥院方》卷十:決明散
【處方】川芎1兩,井泉石1兩,仙靈脾1兩,槐花1兩,川椒2錢半,蛤粉(水飛)1兩,石決明(水飛)1兩,防風1兩,荊芥1兩,羌活1兩,蒼術(米泔浸)1兩,甘菊花1兩,黃芩1兩,杜蒺藜(炒)1兩,木賊(去節)1兩,地骨皮1兩,薄荷1兩,甘草(炙)1兩。
【制法】上為細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眼目昏花,遠視不明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2錢,熱茶清調,食后溫服,日進1-2次。
【摘錄】《御藥院方》卷十
《直指附遺》卷二十:決明散
【處方】桔梗半兩,羚羊角半兩,大黃半兩,紫決明半兩,當歸半兩,川芎半兩,瞿麥(用花)半兩,生地黃半兩,木賊半兩,羌活半兩,防風半兩,赤芍藥半兩,石決明(火煅)半兩,青葙子半兩,車前子半兩,蟬退半兩,白芷半兩,細辛半兩,蔓荊子半兩,蒺藜(炒)半兩,香附子半兩,玄參半兩。
【功能主治】眼青盲內障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4錢,水1鐘半,煎至1鐘,通口服。
【摘錄】《直指附遺》卷二十
《秘傳眼科龍木論》卷一:決明散
【處方】石決明1兩,人參1兩,茯苓1兩,大黃1兩,車前子1兩,細辛1兩,防風2兩,茺蔚子2兩,桔梗1兩半。
【制法】上為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浮翳內障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1錢,食后米飲湯調下。
【摘錄】《秘傳眼科龍木論》卷一
《銀海精微》卷下:決明散
【處方】決明子1兩,甘菊花1兩,防風(去蘆)1兩半,車前子1兩半,芎藭1兩半,細辛1兩半,梔子仁1兩半,玄參1兩半,蔓荊子1兩半,白茯苓1兩半,山茱萸1兩半,生地黃3兩。
【制法】上為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眼見黑花不散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2錢,食后以鹽湯調下。
【摘錄】《銀海精微》卷下
《圣濟總錄》卷一一○:決明散
【處方】決明子(微炒)1兩半,秦皮(銼)1兩,甘菊花1兩,細辛(去苗葉)3分,羚羊角(鎊)1兩,赤芍藥1兩半,麥門冬(去心,焙)1兩,升麻1兩,黃芩(去黑心)1兩,黃連(去須)1兩,樸消(研)1兩半,甘草(炙)1兩。
【制法】上為散。
【功能主治】斑瘡入眼。
【用法用量】本方方名,《普濟方》引作"決明子散"。
【摘錄】《圣濟總錄》卷一一○
《圣濟總錄》卷一一○:決明散
【處方】石決明(刮洗凈)2兩(研),麥門冬(去心,焙)1兩,菊花1兩,白附子(炮)半兩,枸杞子,沉香(銼)秦皮(去粗皮,銼),巴戟天(去心)3分,桂(去粗皮)3分,牛膝(酒浸,切,焙)3分,梔子仁3分,羌活(去蘆頭)3分。
【制法】上為散。
【功能主治】眼內生瘡。
【用法用量】每服3錢匕,空心菊花湯調下,臨臥再服。
【摘錄】《圣濟總錄》卷一一○